我贷款做生意,没想到全部亏损,我已经决定卖掉我唯一大约20多万的房产来偿还这笔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04:35
2002年我向银行贷款做生意,没想到一下子全部亏进里面了,这几年我一直到处借钱付息,现在欠债已经达到60多万了,我已经53岁了。昨天在医院查出我患了肝硬化。我现在的境况使我已经无力负担这么一笔债务。我已经决定卖掉我唯一大约20多万的房产来偿还这笔债务。问题在于剩下的30多万的债务怎么办?我可以通过负刑事责任的方式了结这比债务么?希望各位懂法律的朋友给予指导!!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银行说明情况,请银行到法院进行诉讼,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查明你个人财产,留下生活必须的财产之后,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你个人以后的收入慢慢清偿,你本人不需要以刑事或者其他方式负责,只是以后不得进行奢侈品消费,不得进出高档娱乐场所等。

这个与刑事犯罪无关,不能用负刑事责任代替。
和银行说清楚,他们愿意宽限你最好,愿意告上法院也行。反正你没有什么钱来还债……法院判下来,最多是像上面这位说的一样,给你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生存必要的住处,其他的用来给银行,以后你有收入的时候随时执行偿还。

欠债还不起属于民事行为。
不用着急慢慢还就可以。

虽然你做生意亏了,但你还能(到处借钱付息),这说明你虽然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你的还款意识还是不错的,你这种情况可以和贷款银行沟通,变卖房产等资产后,先还一部分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再另行商议,以你目前这种情况,银行最多是起诉法院,把你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不会负刑事责任的!

建议你申请破产还债,这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