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到哪里去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25:46
我一个客户欠我钱,我准备起诉他。他在江阴祝塘,我在苏州常熟,我应该哪一地的法院起诉?

除法律另有的规定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为原告就被告。
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是基本原则.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管辖的情况,因此,你应当在客户所在地江阴祝塘起诉,否则,对方可能会提出管辖异议的.

通常都是甲方所在地 也就是你所在的苏州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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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