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是管制刀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8:01:09
如果我随身带甩棍遇见歹徒我用甩棍打伤或死了会不会犯法?

如果歹徒手持凶器对你的生命构成了威胁,你打伤或打死了歹徒那是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法律同时也规定,生产、经销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持许可证。
甩棍类属于杀伤性的武器,但现有的法律规定,未将其列入管制器具。

甩棍虽不是是管制刀具,但不宜随身携带,在机场、火车站案检时是(视为武装器械)要没收的,不过你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
遇见歹徒用甩棍打伤或死了会不会犯法的问题,要看情况了,如果是正当防卫就不犯法,如果防卫过当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用甩棍打伤或死了人,甩棍将被视为凶器而被没收。

严重了 不就属于自卫过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