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得到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51:28
职 位:网络工程师
工 资:2200元/月
公司性质:台资企业
地 址:苏州
工作时间:两个月少三天
劳动合同:签过,但不在我这里(说我签过给台湾主管签)
合同时间:一年
试 用 期:没有约定,口头说1-3个月后再看表现加工资
通知时间:今天通知明天就不用来(一天没提前)
辞退理由:1、在公司自用电脑上私架FTP服务器,开设对外端口(有密码),并存放大量学习资料(本专业方面),及公司邮件名及密码,有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失。2、个人简历上写明的上家单位工作时间为两年,其实为6个月。
我想问一下,公司对辞退员工有哪方面经济补偿?
我这个例子会得到补偿吗?

1、劳动补偿金,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因此一个月工资
2、工资替代金,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支付本月工资
3、到劳动部门举报单位的不规范操作,如劳动合同你没有。
4、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则没有试用期
5、综上,你可以获得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6、特别提醒,60日内提出劳动仲裁,不要超过申请期间

你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得到补偿的,请看下面的劳动法条款: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