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要是出了事,会有总公司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33:06
我们公司,想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申报纳税,那做会计报表的时候,还用做合并报表吗?

关键是法人还是负责人,如果分公司是以“法人”注册的,那么经济上法律上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虽然投资或经营上仍受总公司控制,但这已经不是通常内部或口头习惯上称的分公司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了。如果是“负责人”注册的,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经营的业务,总公司就脱不了干系。

可以考虑不合并报表的,如果总公司需要体现的话,可以按规定(实际控制比例)进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