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兼容犯和择一从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34:31

所谓“兼容犯”,是指两个犯罪行为在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内容上发生部分重合的情形。兼容犯通常发生在那些由手段行为和结果行为构成的犯罪当中,在这些犯罪中,行为人所采用一个手段行为却发生了两个犯罪结果。例如绑架罪与抢劫罪,二者的手段行为均包括暴力,行为人在采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绑架后,由于勒索财物未果,又对被害人实施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抢劫行为,此时在被告人定罪的过程中就体现了刑罚对犯罪性质的制约关系。
“择一从重”是指违法行为违反同一个法律的不同法律规范,则按照处罚较重的法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