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的一个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53:32
如果我交保险交了10年后,得了一种病,需要花好多钱,并且这个保险也没有能力交了,这时候社保可以为我支付一部分医疗费吗?还有那5年的社保我没有交完,如果病好了我还要补交吗?补交的话手续复杂吗?
谢谢各位了!
感觉大家都是答非所问呀,都提问好多天了,怎么就这几个人回答呢,等待你的帮助!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有时间限制,通常你必须按时缴费,通常是如果你发生疾病的时候距离你上次缴费超过3个月,那么你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就是说不管你从参加工作开始交了20年还是30年,只要你没退休,而且长病住院时间距离你上次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那就不报销。
如果你超过3个月,那你可以先住院,然后马上补交保险。可以在全额缴纳发生的费用后拿住院发票去报销应报销的部分。

按你的情况,如果你的意思是你很久以前参加过医疗保险,但是已经有5年没有缴了,那么你不能报销任何费用。

另外如果你现在去把以前到现在的费用补齐,并以后按时交纳那么的经过3到1年的免责期后,你以后再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但是以前的是不可以报销的了!

欠缴保险期间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但补缴后仍可按规定报销.补缴手续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