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问个有关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4:42:09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在自动取款机取完钱后,卡忘记拔了。然后,后面的人插卡,插不进去,知道里面有卡后,把我剩下的钱都取走了

请问他这种行为属于犯罪吗?
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吗?

我所有的分 36分都送出去
请大家结合一些法律,来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我是个在异地求学的大学生,这是我的全部生活费。我只想弄清楚,派出所里为什么不给我受理些事、
他们说这属于遗失。。。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你可以根据这些来判断你所遇的情况是否违法,但无论如何你都是可以报警的,如果警察不受理,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来表达你的观点,甚至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必要时你可以去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或者是拨打法律援助热线来帮助你。
  但你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去维护!!!
  加油,我也是一名异地求学的大学生,我理解你的处境,加油吧!!

  盗窃罪
  一、概念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 如果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尔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秘密窃取,要以盗窃论处。(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用他人信用卡。这主要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支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