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看看,这样我的工资可以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06:45
当时我在面试的时候,公司就说了如果做不够3年自动离职的话,离职当月的工资不予发放,而且如果我不同意此条件的话,就不会聘用我!虽然我觉得不公平,但还是答应了!

现在要走了,可以申请要回吗?
可以根据这协约违法,判无效吗?
我这样仲裁的胜算大吗?
如果这协议是违反法规的,又违了那条呢?
我在写申诉书呢!

公司克扣工资的做法从劳动法的角度讲,是不对的;
如果公司换种说法,做不满三年的话,承担违约金2000元(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话,双方签字确认后,合同即生效,那么扣掉的2000元是要不回来的

可以要回的
协议是不公平的

当然可以.
我想你当时并没有和他签什么关于"如果做不够3年自动离职的话,离职当月的工资不予发放"的合同吧,没有的话就OK.就算是他公司有这样 的规定也可以要回,因为这属于霸王合同,我们法院是不会承认的,其实不用上法院,到劳动工会就可以搞定

恩,可以要回,这个协议就是违法的

劳动法啊

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