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退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43:42
我是一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人,现年50岁.现在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还能按55岁退休吗?另外单位是否还应给予补偿.

一、国家法定期退休年龄有三种情况:(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高空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性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注意:确立你是否有从事过特工种的必须在你档案上有记载,或者办理退休时提供相关证明.

二、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在你合同期还没有到的时候,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应该根据你的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补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但是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如果你是合同期到不再续签的,而你又不符合粤府[2003]40号中第十九条规定的,你就没有任何补偿:(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金。)

只要你有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档案记载或者能 找到其他能够证明你从事这些工作的文件的原始文件,出具的证明不行),切从事该工作满1定年限(一般是10--15年,各工种要求不一),那么可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如果单位与你解除合同是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那么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则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