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是同一个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53:25
我公司收到一张运输发票,为我单位销售产品的运输费用,发票上的承运单位为一运输公司,但是发货人和收货人却都是我公司,请问这是什么原因?什么情况下会造成这样的情况?

另外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发票也可以抵扣吗?这样的话营业费用是不是应该把抵扣税额去掉?

  1. 运输发票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是同一个公司。

  2. 运输发票需要填写:承运人资料也就是开票物流公司的税号资料。

  3. 实际受票方资料,也就是抵扣方资料,或付款方资料。

  4. 收货人资料,可以与受票方资料相同,也可以是合同的收货人资料,或是非付款方资料。

现在的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格式确实是这样的。
承运单位一般只知道发货人(托运客户),但不知道收货人(到达单位),但在开发票时,税务局却要求都要开全。如果托运客户告诉他们收货人,他们就分开开,收货人发货人就不一样;如果托运客户不告诉收货人名称,那么收货人发货人他们都开托运客户名称,就如你收到的发票一样。
我在一家运输公司兼职,所以知道这个情况,那发票没问题的,你放心用好了。
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发票也可以抵扣7%,营业费用应该把抵扣税额去掉。

1、怀疑是对方打错了发票,要和对方进行核实,如果可以更换,最好是予以更换。
2、只有有抵扣联的运输发票才可以抵扣。
3、如果抵扣,相关的税金就不能计入营业费用当中了,而是要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了。

发货人和收货人都是你们的公司,这说明是你们将货物从一地运输至另一地(比如从公司运输到火车站,或从外地采购后发回公司),没问题的。
凭抵扣联可抵扣7%,营业费用应该去掉运抵扣税金后入帐。

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