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通知试用暖气管道时,因楼上无人在家看管,管道漏水,给楼下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53:55
物业公司于11月28日通知12月1日试用初装的暖气管道,但是12月1日5楼无人在家看管,管道漏水,4楼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但物业未和5楼业主联系上,致使水一夜未断,给4楼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谁来承担?
具体怎么处理,由谁来找,谢谢您的关注!

物业公司做为服务管理单位已经尽到提前告知服务的义务,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因为暖气安装有问题,同时5楼在明知有可能暖气有问题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造成的,所以损失应该由暖气的安装单位和5楼业主共同承担
至于物业公司,如暖气不是他们安装的责无责任

应该由五楼负全责!

由物业和五楼共同负责,其中物业承担大部分责任。

这种事情太多了,很多职能部门都是能推就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不定过两天物业还说是房屋本身的问题要你去找开发商呢!

最合理的解决办法是,找到五楼业主、物业负责人、四楼业主三方一起协调。

最快捷的解决办法是:找媒体帮助,大家都害怕受到曝光会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但是不好的就是,媒体走了,事情解决了,但是邻里之间还要相处,日子还要继续过。

建议您先采用第一种方法,看看效果,实在不行再用杀手锏。

找仲裁部门,告楼上的,要求其赔偿损失,就行了。至于楼上的住户怎么办,呵呵,这是收费的专业问题,我不抢事物所的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