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住房管道改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50:56
由于我家住在1楼,下水经常堵,常返脏水上来,影响生活.
我想咨询一下
如果我私自更改一下下水管道,使我家单独走一条管道直接通到下水井.让二楼以上的住户继续走以前的主管道,不会影响大家的下水管道.
这样做合规定吗? 如果其他住户有意见能告我违反规定吗?

如果有相关资料请发上一个 我查不到相关信息

谢谢!

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2003)有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其使用的供水设施应当保证完好,防止水资源浪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因装饰、装修妨碍供水设施维修的应当无偿拆除。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必须经市规划、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按损失水费的50倍处以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无论上、下水都属于城市公共管网系统。

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你可以查一查该市的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应该有相同的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