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42:28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
  1.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2.法律事件‍
  是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一种事实,跟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关,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认为事件。
  注:是当事人的意志。 
  (1)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如打雷刮风下雨、地震海啸。
  (2)人为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如战争、罢工、动乱。(战争是人挑起来的,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若今天签了一份合同,明天战争了,合同当事人都控制不了战争,合同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那么这是法律事件,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行为包括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1)法律行为(表意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表意行为包括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不表意行为)理解为做某事之前没有经过事先的思考,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法律效果,如捡到500万元,事先根本没有思考,但是捡到500万,就与失主构成了返还财产的法律关系。
  法律上事实行为包括: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捡到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创作等。

法律事实的种类。主要有两种: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2)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行为可划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
在研究法律事实问题,还应当看到复杂的现象:
①同一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在法学上,人们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实事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通说认为 不当得利属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