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哲学道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54:04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哲学道理?
也就是用政治语言来明确的说明他们的道理!!!本人头脑发热中,想不起来了,求教中。。。谢谢先!!

矛盾普遍存在,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坚持两点论两分法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把生命和道义比喻为鱼与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