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已抵押的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14:02
我中意一套二手房,但房东几个月前将此房子抵押给了典当行,
现在他想把房子卖掉以偿还典当行的钱,
所以现在如果要买这套房子就必须先付全款给房东,
让房东把房子赎出来以后才能进行过户,
现在就有一个问题,签合同应该要在房屋赎出来之前就签好,
那么,房子在抵押状态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啊?
合同中应该怎么写才对?

这样的房屋交易确实有一定的风险:在未过户的情况下你就把全款给了他,一但后面的手续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过户,比如说产权不明晰或者共有人不同意,你的钱很难拿回来,就算能拿回来也是个麻烦事情.建议,1.有很多城市里的银行都有二手房过户托管的业务,可以在银行的帮助下完成过户.你可以到你们那里去打听下.2.采取先公证的办法,先到公证局公证到你名下,这也有一定的风险.以上的仅供参考

我觉得这样做风险还是很大的,不过做过抵押的房子,贷款未还清前是过不了户的。只能先还贷。最好还是先去做一下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