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中的灰色区域原则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33:42

(1)我国已经加入WTO,经济将全方位、有步骤地开放,在此过程中必定会受到外部的巨大冲击。我国面临的仍然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为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仍然需要实行积极的贸易政策。我国不应只作单方面消极的保护而应该将进口保护与出口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WTO中有关特例原则和灰色区域原则等,使中国抵抗住冲击,安全度过过渡期;应积极扶持本国的大企业,鼓励企业适当兼并和联合,加快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进程,促进企业规模经济的形成,使其在更高的基础上参与国际竞争,并加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同时考虑汇率制度的配合;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要安排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先后次序,必须为本国经济完成市场化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并尽可能采取较为温和、渐近的自由化方式。

(2)我们主张自由贸易,也主张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本国行业进行合理保护。我们主张的自由贸易决不能是以牺牲本国利益而使他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者获利为代价的。面对国外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限制进口措施,中国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国内市场的保护。中国要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不能拘泥于传统的贸易理论和自由化分工的结论,应通过积极的政府干预,越过要素禀赋的约束,利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创造出竞争优势和有利的分工格局。我们一方面要适应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主题和潮流,注重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赢得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要积极构筑动态的市场适度保护体系,以适度和有效的市场保护来最大限度地缓解外来的风险压力和挑战。

(3)现在外国攻击我们最厉害的就是补贴的问题和保障机制的问题。可以肯定,中国政府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支持,将是人世以后处理与WTO关系的最核心的问题。如果问题仅局限在国内贸易,政府还是可以坚持原来的做法,因为没有更大的权威能超过政府;然而一涉及到国际贸易,本国政府就不再是最高权威了,比它大的是世贸组织及规则。当然最优选择是政府主动实行改革;主动依照WTO的规则对国有企业停止输血。但最优选择往往是难以实行的,通常我们能获得次优选择就不错了。加入WTO,在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依照它的规则行事,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次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