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48:44
我骑电瓶车摔倒,坐在我后座的人头部受轻伤(熟人).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怎么分配?我是不是要负主要责任?还是负同等责任?
本来是不严重的,医生也说不用住院.平时挂几瓶消炎针,吃点消炎药可以了.(500钱都花不完).但那斯却想住院,还装得很可怜,好像都是我的错的样子.
如果不是看在熟人的份上,我也不会载他的.没想到出事了,却和我玩"阴"...看来以后还是不要载别人了.
还要说说住院的事情:偶是浙江台州的(别的地方偶不清楚),如果要住院的话,先交2200住院押金,如果没病或是小病,医院方面就把押金用完就可以出院了(他们有的是办法).大病的话当然要再交钱了.
所以钱的付出是500和2200的区别,如果是偶负全部责任的话,当然希望是花500解决事情了...

看看你们当地的规定,例如北京《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七条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就不允许乘坐电动自行车,如果乘坐,坐车人肯定也有责任。如果当地没有此类规定,你恐怕要承担全部责任。

你负全责,这是交通法的规定,民法也是如此。没办法,今后不要带别人了。

没出大事还算幸运,至于责任,如果受伤者在事故发生时没有过错,肯定由你负全责了,这点小伤,花不了多少钱,相信对方也不会硬赖着住院的.

你好,现在也不能说是你的全部责任,对方也有责任,应该知道按照有关规定不能乘坐电动车,却仍然乘坐,就应该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