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39:43
有一个公司生产一款中试产品,没有上市销售,区工商局来人检查先是查帐,没有发现什么毛病,后来说产品的包装不合格( 包装已经通过市工商局检查备案), 区工商局要对该企业罚款30万元, 理由是违反产品包装不合格,请问大家这个罚款该交吗?该企业违反法律了吗?
产品包装上标明了一下产品的一些功效,这些功效是真实的。
产品包装上的文字说明,是饮料,却写了保健的做用(实际上该饮料的确有保健的作用)

首先,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因此在市工商局已经检查备案的情况下,区工商局再行检查是不符合规定的,其行为属于行政违法,你可以因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次,你没有说清楚他们说你的包装不合格之处在哪。是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呢,还是没有安全使用权或失效期、没有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呢?
如果是前一种,则处罚金额与产品货值金额等值;如果是后者,处罚的金额在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超出了这个标准,你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该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是区工商局违反法律,刁难该企业

没有。请叫他出示违法证据

没有,是工商局查管不严!

如果这是真的,那太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