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刚成立,只知道注册资本是多少,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怎样编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26:29
目前什么也没有,只知道注册资本是50万,其中现金20万。

你编制的月季资产负债表,上月的期末数即为下月的期初数。期末数应该等于期初数与本月实际发生数通过各科目结算之后的余额填写。

资产方面:货币资金20万,其他应收款30万。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50万。
其他科目没有,不用填。。。

你所的情况,可能是出资还没有到位.你编制资产负债表无法编制: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恒等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税法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