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之间的冲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9:25:50
我于12月1日与原来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合同,我准备去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我之前的失业保险已经交纳了五年左右,我想咨询一下在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如果找到新的工作,是否可以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呢?还是必须等领取完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才能与其他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呢?

职工在失业期间重新就业,可以中止失业金的领取。未领取部分可以留到以后再次失业时继续领取。

职工领取失业金的月数取决于交纳失业保险的累计年限,但是职工领取失业金的月数累计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因此能够及时就业,可以将未领的月数保留到以后再度失业时享受。

因此,你完全可以停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办理重新就业手续,与公司签定新的劳动合同。

可直接就业,停领失业金,剩余没领的部分下次失业还有用,可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