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多付钱出去,客户不返回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2:16:24
一般银行坐柜的员工都免不了出些差错,多给人钱呀什么的,为什么这时候监控器里的显示不能做为别人多拿了钱的证据,为什么不能和警方一起把钱找回来了?就只能任由多拿了钱的人自在吗?
如果客户这种行为是不当得利,那么我们该怎么取证?怎样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客户承认多拿了钱,但迟迟不还)
能不能再详细点,比如关于和他交涉的方面。

是属于不当得利的,监控也可以作为证据。
理论上,如果客户拒绝返还,银行可以诉诸法律手段,起诉。法院依据监控等证据,可以判决要求客户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客户拒不返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但是实践中,由于出现这种问题毕竟是柜员的工作失误,并不是客户的过错,所以银行为了自己的声誉,一般不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问题。要知道银行的声誉可比客户多拿的那点钱值钱多了……

属于不当得利
但是银行一般只要让客户清点完毕后离开银行
除非录相机监控器拍的非常清楚
不然银行不会去宣扬
因为怕人家误会银行人员怎会出错
相对也会多拿客户的钱
因此建议你可以去找出那依个人
告诉他说
监视器已经很清楚拍摄下来
要他赶快归还
不然主管要请公安大人处里啰
要是他坚持不肯或死不认错
那事情就不怎好处理啰
除非再来一个动之以情
让他知道你的为难之处
软硬都不吃的话
就真的无则了

应该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