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不还是不是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57:05
在宾馆大堂捡到钱包,装起来拿到了房间。
晚上派出所到房间里来,找钱包,刚开始还不承认,最后还是主动把钱包拿了出来,经失主确认后,一切都对。
然后捡到钱的人就去了派出所,本来说叫我去保出来的,到了以后又被告知,第二天拿5000元再来,并且捡到钱的人被扣在派出所待了一晚上。
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到底该怎么处理?
这5000到底算什么钱,这件事情真到了需要取保候审的程度?
要是不是,难道罚款要这么多?
在线等回复,,急!

捡钱不还可能涉嫌犯罪。
  涉嫌侵占罪的条件:明知那钱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拒不归还;数量达到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数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12月25日法发[1995]23号《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 条关于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的数额标准执行,即侵占数额达到5000元至2 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达到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第94条规定:“拾得物丢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属于民事法律范畴。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属于道德义务范畴。

如果您所述与事实没有出入,那么派出所是错误的,请抓紧在当地找位律师介入。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马路上捡取他人的钱财,显然属于一种不当得利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利益受损害者有权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利益,不当得利人必须依法返还。否则,不当得利人的行为将构成侵权。
需提醒的是,如果丢钱人明确向捡钱人索还,而捡钱人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则捡钱人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在丢钱人报案或提起刑事诉讼后,有关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或法院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可以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