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看守所见人,,要办什么手续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43:09
我要到看守所去见一个人,,直接可以见,,还是要办什么手续的呀,,,到哪办

1、如果是已经经法院判决,且已生效执行的话,出公检法和律师,只要在看守登记,通知会见的人,经他同意就可以。不过在中国好像只有亲属朋友有这项权利。
2、如果案件还在公、检、法即判决前要会见的话,只能是律师。家属也无权会见。
3、律师会见的话,在不同阶段提供的手续和材料是不同的。

是看守所还是监狱?刑事案件还是行政处罚?

一般有两种情况:

如果是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不允许会见嫌疑人的,当然,如果侦查、看守机关同意的就无所谓。在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除非你是辩护律师,否则应向看守所、侦查起诉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嫌疑人本人同意,才可以探视。判决生效后就直接过去,登记,并经被会见人同意就行了

如果只是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生效后,随时可以过去探视,也是登记即可。

律师职业证委托书专用介绍信公安人员同意会见通知书,公安人员陪同。如果你不是律师,拿什么都见不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