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8:25
我弟弟头脑发热拿了别人的手提电脑,被刑警队带去了,要出来要交罚款,请问公安局有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吗?
是笔记本电脑

公安局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而作为行政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话,可以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作为结案方式。但你一定要在交钱之前要求开具《治安管理处罚通知书》,摒且要有收据,因为这意味着,这件事交了钱出来后就到此为止了。否则,交了钱之后,什么凭证都没有,再给你个起诉或追加个行政处罚什么的,就惨了。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你弟弟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对你弟弟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弟弟盗窃别人的电脑,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公安局可以罚款处理。

1、要看手提电脑的价值有多大,如果是1000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刑警队再要罚款没有任何道理。
2、罚款是行政处罚,是对构不上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
3、如果要罚款的话,一定要有公安机关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如果公安预收的话,一定要有凭据,否则即使公安违法也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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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你弟弟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可以对你弟弟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撤销案件的决定。

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局有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罚款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因为公安部门有法律的授权,所以可以对当事人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