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擅长租房法规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34:57
是这样的,我租了个房子,在市南区八大湖,套三的。我在合同上写着“其中北向房间不出租,用于出租方存放杂物”
好,问题出来了,房东说想回来住这个北向房间。请问各位高手怎么办?
我们不想让她住,不方便,她四五十岁,更年期。我们是小女孩。
两个可能性1.坚决不妥协2.如果她非来住(而且她那么大年纪了)我们可以索要的赔偿大约是多少?

这个事儿怎么说呢?从常理说我也同意楼上的观点,最好再问问老人家是不是家里有什么变故,不过按理说那里房子不便宜,应该家庭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儿女不孝没地方住的情况,如果不是感情因素,那就坚决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调解,如果不怕麻烦就到法院起诉,最高可以获得双倍房租赔偿,但我觉得没必要,而且两个女孩子,你们也会觉得麻烦.....最好还是不要报警吧....把事情和他讲清楚,比如说偶尔男朋友也会过来住,多不方便之类的,呵呵。报警的话以后刁难你们也不好办,你们毕竟是外地的,还是不要惹事的好

坚决不妥协

她要住可以.你们算她和租的价格

再多要25%

因为是她求你们办事儿.

她发赖 你们就报警

这个事好办 警察去了就决她一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