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级市所辖的县、区级人民防空部门应该有哪些职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46:21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先后于2003年、2004年在电视、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称市人防办是漯河市唯一合法的人防职能工作部门,所辖区内的一切人防工程设施建设必需经市人防办批准;并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服务窗口,要求所有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均要在此窗口交费,才给予办理建筑审批手续。从此,漯河市县、区级人防部门失去了人防收费职能。导致县、区人防建设无人问津。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中所说的“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是否包括地级市所辖的县、区级?县、区级人防工作部门的职能范围究竟有多大?县、区级如何处理与市级人防部门的职能关系?

我国人民防空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人民防空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关系到能否卓有成效地组织平时人民防空准备和战时人民防空袭斗争的大问题,是整个人民防空建设中的关键性问题。

依据人民防空法,我国人民防空平时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根据中央决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设在总参谋部作战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设在各大军区司令部作战部,负责本战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设在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分别设在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构成了我国人民防空领导和管理系统的主体部分。它们是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立的人民防空专门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序列内的行政职能部门之一,和平时期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措施;在计划、规划和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拟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