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想解决孩子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6:27:24
孩子现在8岁了,到现在还没有户口,孩子的父亲也找不到了,打算把孩子送到国外进行教育,不知道如何解决户口,想找有关人士咨询一下相关手续。万分感谢!!!

为解决那些无法选择出生的孩子的问题,2002年9月1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综合各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具体为: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

  婴儿所在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所收的钱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投入,如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及其他社会公共事业。计划生育部门所需要的工作经费,由各地财政保障。而交纳完社会抚养费的父母,可以凭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让自己的“黑孩子”重见天日了。

花钱能使政府推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