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报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04:13
我们公司11月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商业),进项发票当月认证次月抵扣,请问11月的进项税应该申报吗?还是到12月申报。财务上应该怎样作账,谢谢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商业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间申报已认证进项发票次月再进行抵扣。认证当月分录:
借:材料或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现金或应付帐款等
次月申报抵扣后分录: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当月认证,当月申报,下月抵扣.
当月认证,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待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下月,税务局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稽核结果通知书"(也就是说的"比对表"),收到此通知书后,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扣进项税额
在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稽核结果通知书"前,不得做从"待扣进项税额"转到"进项税额&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