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位公民是否有改名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34:55
为什么在我们汕尾,陆丰地区的乡镇,特别是我们陆丰市东部三甲地面(甲子,甲西,甲东三镇)当地与公安分局与派出所找出种种借口,不同意居民改名,那怕是当地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自己登记错了居民姓名!
请问法律界与国家执法机构,我们当地派出所所长及相关基层领导不同意给予居民应有的权利,我们是否可以撒谎能够法院告乡镇的公安基层领导?找地区市公安局或者县市公安局投诉,是否有效?

公民的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姓名,有权利更改自己的姓名,你说的情况可能是当地派出所认为大家都来改名,工作量太大而说的托词吧

公民是有改名的权利的.

有合理要求应该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