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和继婆婆再婚1年8个月,最近公公去世.求教:关于房屋及财产继承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23:02
1.公公没来得及留遗嘱.
2.大伯哥(早已过世)的未婚女儿自小与我公公一同生活.她能分的我公公的遗产吗?
3.其他人呢?

你公公没有留下遗嘱,则发生法定继承.
这里要强调一点的是,你公公的遗产必须是他个人财产,如果你公公和继婆婆婚后还有共同财产的,那应当先分一半作为婆婆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是公公的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是下列顺序: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你大伯哥由于先于你公公去世,则发生继承法上的代位继承,可以由其女儿来继承.
下面是继承法中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其他人就是按照上面所说的第一顺序的人平均来继承啊.

遗产由你的继婆婆及公公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你公公生前与你继婆婆有共同财产的话,就先人出一半给你继婆婆,然后剩下的一半再作为遗产由继婆婆及子女共同继承.
由于大伯哥早已过世,其未婚女儿可代他父亲继承你大伯哥应得那部分,这叫代位继承.

其他人都还有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