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2:33:08
我的朋友把人砍成轻伤后,被警察带走,之后要执行什么程序?
如果判了, 想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1、之后公安局调查取证,符合应当追究的条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根据你的描述可能会判故意伤害罪(还有中可能就是故意杀人未遂)这个要看证据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