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2:50:00
战争是人们常谈的话题,我设想一个场景,请你们寻找答案。
比如有一事例:敌我双方处于交战状态,双方都派出最机敏可靠的情报人员收集敌方的各种情报,同时加强自己的防御力量。
我们的情报人员探得敌人有一种导弹,有自动引爆装置。最大引爆时间是从发射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知道了这种导弹的固有寿命。我们的情报人员用科学的方法报告了这种导弹的飞行速度,计算着这种导弹在途中就会自毁,对我方不会造成伤害。战斗发生后,结果这种导弹都落在了我们的阵地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这无疑是一次大事故。
处理事故是需要调查的。
调查的结果表明,我方雷达部队使用的是最先进的设备,并且多部雷达测得结果是一致的,不存在责任事故。我方情报人员当时恰巧就在敌方阵地上,虽无力阻止敌人发射这种导弹,但校对了情报数据,与原来情报完全一致。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用“狭义相对论”可以解释这种现象, 那就是“由于此种导弹的飞行速度高,它把敌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依据长度收缩效应)。也可以这样解释,那就是“由于此种导弹的飞行速度高,它使自身的固有寿命延长了”(依据时间膨胀效应)。毫无疑问,按照这样的说法,这种事故是这种导弹的自身特性,那么我们只能挨打吗?难道不可能是雷达部队测量的误差?如果是测量误差, 那又是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测量误差呢?为什么一种理论又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呢?为什么导弹把敌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 自身为什么不变?为什么导弹把它的固有寿命延长了, 我们测得发射到自毁的时间又改变呢?
上述事例,并非我有意编造。只要把张元仲教授的“宇宙线中的μ介子”看成敌方发射的导弹就行了。
只讨论这个事故:
我们的情报人员探得敌人有一种导弹,有自动引爆装置。最大引爆时间是从发射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知道了这种导弹的固有寿命。我们的情报人员用科学的方法报告了这种导弹的飞行速度,计算着这种导弹在途中就会自毁,对我方不会造成伤害。战斗发生后,结果这种导弹都落在了我们的阵地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这无疑是一次大事故。

情报人员未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每一种情况
就是他的失职
所以应该由他来负全责任
当然鉴于事件本身的不可预知性和偶然性及不可抗性
所负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你是说谁来负责吧,那你这个例子就失败咯。首先,综上所述,都有责任,也都情有可原。其次,你说的事因为在部队所以导致失败。在部队并没有什么明确责任的法规,到底谁负责是上头说了算。那么你叫我怎么分析呢?

情报员失职,就是他的责任撒.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撒,就酌情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