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涵义与构成要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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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1由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主观上有故意或是推定故意
3造成了正常的竞争秩序的混乱
4有因果联系

具体表现形式1欺骗性标示2侵犯商业秘密3诋毁商誉4商业贿赂5不当的附奖促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