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前,能否要求把手写输入的书记员更换成打字输入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3:15:25
我觉得手写又慢又难看。
有没这方面的规定?

法庭记录采用何种形式是由法院自身的条件决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涉及,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能作为更换书记员的理由。庭审笔录要当事人核对签字,如果看不清除可以要求书记员宣读,如果不完整也可以要求其补充,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签字。

哪里啊,现在还有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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