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死者家属的要求是否都合理,有无法律依据?2、我司有什么方法可以少赔偿一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2:39:13
轿运车司机出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我司为司机统一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但条款中未特别指定受益人为汽车物流公司。在跟司机签订聘用合同时规定公司为司机购买20万元的意外险,保险费用由公司跟司机各承担一半。目前我司为赔偿问题正在跟死者家属协商,死者家属要求我司赔偿30万元,其一认为我司购买的意外险属福利性质,且未特别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应为法定继承人,那么这20万元应该他们得;其二司机在工作过程中交通事故,应为工伤,按照工伤计算应赔偿9万元;其三车辆投了1万元车上人员险,司机已死亡,保险公司赔偿的1万元也应给他们,合计30万元。
请问:1、死者家属的要求是否都合理,有无法律依据?2、我司有什么方法可以少赔偿一些?
请问:1、死者家属的要求是否都合理,有无法律依据?2、我司有什么方法可以少赔偿一些?
家属的要求并不合理,赔偿责任只有一个,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给了他们,那么他们则没有理由在要求其他的赔偿了。无论是工伤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本身就是同一件事,同一个责任。也就是说,合理的要求是索赔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