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集训逃跑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34:54
我女朋友去当兵了,现在在集训,她现在也不想集训了,我也叫她跑,不知道她走后会有什么后果,会怎么处理!

会送军事法庭

当兵后不能跑..一定不能跑..
我当过兵..
跑了以后..部队的人一定会追查到家里..
然后还是会把人给带回部队..
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上军事法庭..
判刑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新兵只有两个月集训..
忍一忍就过来了..
希望你不要再让你女朋友有跑的这个念头了..
也希望你去鼓励一下她..
还有..我当兵以后..女朋友就和别人跑了..
希望你不会这样..

千万不要试,这个问题我也曾经回答过别人..

第十一章 惩 处

第六十一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协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很惨.非常惨.不是一般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