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53:21
在今年暑期。有个客户给我直接汇款1200元购买三星E818全新手机一台(水货手机)。由于手机客户自感不错。于是有提出再要一台的要求。再次直接给我打款1200元。与次同时,这为客户先前买的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的故障。要求调换。次日客户把故障机器给我回邮。第三天我发了两台新机器给客户。不想邮寄途程掉了。客户没收到。客户要求退款。我也答应了,并陆陆续续退还客户2000元。因为我也有损失,所以保留了400。客户确要我这400也退。不然报警。

你的行为根本不能构成犯罪。
你“发了两台新机器给客户”属于履行合同的行为,但邮寄途中丢失货物,你可以向邮递公司索赔,但不能因为自己有损失就扣留客户的400元。你们的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治安违法、更不是犯罪,不能由公安机关管辖,只能由消费者协会或法院处理。

债务纠纷,不构成犯罪.只是货物遗失跟客户无关,你不该扣客户的钱.把400元退还给客户就万事大吉了.

邮递公司应该对你做出赔偿,赔偿金包含客户的损失。
客户买手机的钱原数退还给他。

可是动用法院就有麻烦了!
做人要实在些……

不是犯罪。

你归还客户的余款;追究邮递公司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