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帮我决的,重酬3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36:56
我是银行一职员。李某与张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章程记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万元,双方各出资4万元。公司经营餐饮业。公司成立后,从银行贷款人民币6万元,以公司资产抵押。因经营不善,半年后即陷入困境,无力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共计10万元。在解决此项纠纷过程中,银行发现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其用于公司出资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银行拟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想请问一下,银行能否追回全部贷款6万元,请说明一下原因及诉讼时应提出什么请求???
因为此事和我关系很大,请各位朋友帮帮忙。。。。
先给50,答的满意的再追加250~~
抵押物现在估计就只值3、4万。。。
我想知道由于他们无人是夫妇,而且是以共同财产出资的,那他们要不要承担边带责任呀????

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少的注册资本,应该是50万元人民币,科技性企业,最少应该是10万元人民币。所以,注册资本是违法的,不能认定其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认为是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合伙人必须对企业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此入手,银行应要求合伙双方,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连带责任,清偿银行的全部贷款本息。

其次,银行的借款是由公司资产做抵押,根据银行一般工作流程,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所以,只要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根据破产法,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有就抵押物享受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如果抵押物现值高于6万元借款的本息,而且银行是第一抵押登记人,那么银行就可以向法院要求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归还贷款本息。即可追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三。如果这家餐饮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身份得到法律认可,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如楼上所说,有与股东签订无限连带责任书。那么破产清算后,可以就不足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其全部资产(除却生活必需品)进行清偿。

第四。如果这家餐饮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身份得到法律认可,银行未与股东签订无限连带责任书。抵押物也未取得抵押登记,则银行只能要求对该餐饮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按照债权比例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获得清偿。也就是说,不能追回全部贷款了。

如果签订得是抵押合同,应该有抵押物啊,抵押物品现在值多少钱?而且签订借款合同得时候没有和股东签订无偿连带责任书么?而且配偶也要签名得。你能留个MSN么?我很久没有做公司业务了,好多都忘了,不过可以给你问问啊

是RMB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