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的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54:01
法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法国民法典——近代法典化的开端

1804年颁行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民法法系演变和发展过程中的一部丰碑性巨著。它既是近代法典化的开端和起点,也是近现代人类社会制度创新的光辉典范。直到今天,虽经一些增补修改,但主体部分仍然是200年前奠定的。
法国民法典与罗马法之间是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但这种继承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将罗马法的制度和原理资本主义化、法国化,并为其他国家对罗马法的继承树立了样板。它着重强调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无限私有、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等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此外,注重维护小生产者利益是民法典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民法典贯彻了拿破仑的意图,没有刻意追求体例的严密性,而是从使用方便的角度出发,其编排体例密切结合实际,法律用语言简意赅,很少有抽象概念和弹性条款。
在近代民事立法史上,民法典具有开创意义,对近代西方国家民事立法有广泛影响,其中包含了许多经典性的条款,如: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失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
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内容丰富,风格突出。恩格斯赞誉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编纂的基础”。它产生后,西欧大陆、拉丁美洲众多国家先后效法,以其为蓝本制定了本国民法典。后世的德国、瑞士民法典也彰显了它的影响力。
当代法学界,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拿破仑最不朽的贡献在于为后世留下了一部《拿破仑法典》,即虽历经修改仍沿用至今的《法国民法典》。正是这一法典,奠定了一系列流传至今的现代民法原则,创造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制度。至今,世界上所有的法律家,无论他们属于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都要从中获取知识和智慧的文化营养。

附:目录
法国民法典
总则 法律的分布、效力及其适用
第一编 人
第一章 民事权利的享有及丧失
第二章 身份证书
第三章 住所
第四章 不在
第五章 结婚
第六章 离婚
第七章 父母子女
第八章 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