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产生于哪个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01:41

DJ,英文Disc Jockey的简称,又称“唱片骑师”,是指选择并且播放事先录好的音乐来为他人带来娱乐的人。

DJ在不同地方工作:在电视台或广播点唱节目里,或者在其他一些聚会中表演,比如舞厅、仓库舞会或高中舞会。因此DJ有许多不同的类型,以符合不同的表演场合(比如广播室或舞厅)和不同听众(比如爵士迷或嘻哈迷)的需求。一个DJ的表演风格和表演技巧必须反映出这些需求。比如说,结婚典礼上的DJ除了播放音乐外,他们也必须扮演典礼主持人的角色,要去介绍新人、带领大家跳舞或者邀请来宾玩游戏等等。瑞舞派对中的DJ则必须在他们的表演中呈现出较多的放歌技巧,好让现场的气氛和能量维持在一定的高度。

1940年,二战中美国的海外部队出现专职为士兵播放歌曲唱片的广播电台工作人员,是DJ最原始的形态。1969年,美国的牙买加移民KoolHerc率先用两台唱机交替播放一样的唱片,1975年,有人发明了Scratch(搓盘)这一DJ打碟的主要技巧,即配合节拍形成尖锐的音效。1978年,电影《星期六夜晚的狂热》热映,美国上下爆发了Disco扭动热潮,DJ的存在加重了迪厅的迷狂,他们变成了兴奋的添加剂,震耳欲聋的音乐摩擦舞者们因狂乱而变脆弱的神经。1986年,英国DJ组织DMC(DiscoMixClub)举办了第一场混音比赛,成为国际上最负盛名的DJ盛典。

DJ文化发展至今,已与说唱、街舞、涂鸦共同成为风靡全球的嘻哈(HIP-HOP)文化的四大组成要素。在欧洲、美国、日本等地,DJ文化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参与人群广泛,各种新风格的音乐层出不穷,甚至大学里还专设了DJ专业。国内虽然起步晚,水平参差不齐,但DJ从业者队伍却日益壮大,有所谓“70年代玩滑板80年代玩DJ”的说法。很多专业人士认为,不出十年,DJ文化有望成为国内的流行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