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巴比伦王国是什么时候灭亡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07:45

古巴比伦王国是怎样兴衰的

  公元前19世纪初,阿摩利人首领苏木阿布建立了古巴比伦王国。到了第六王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力强盛,逐渐统一了两河流域。前16世纪初为赫梯王国所灭。

  公元前19世纪初期,阿摩利人以巴比伦为都城,建立了一个国家,史称古巴比伦王国。巴比伦是位于幼发拉底河中游东岸的城市,在两大河流相距最近的地区,处于两河流域的中心,扼西亚商路要冲,战略和经济地位极为有利,古代的整个南部两河流域称为巴比伦尼亚,因此巴比伦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巴比伦在它的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将两河流域南北两部统一为奴隶制的中央集权王国。

  汉谟拉比经过38年努力,利用附近各国战争连绵、彼此削弱的机会,统一两河流域,建立起较巩固的中央集权国家。国王一人独揽国家的军政权力、立法权和司法审判权,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在他下面协助他进行统治。

  古巴比伦王国拥有一支常备军,军队中的战士拥有世袭的份地。村社农民在必要的时候也被征召组成军队。由国王任命地方行政系统中的各级官吏。古巴比伦王国把马都克尊为全国的庇护神,如同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是巴比伦国王一样。汉谟拉比法典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它的制定和颁布也是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表现。

  古巴比伦王国时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比以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扬水工具、耕犁等都有了提高,普遍使用青铜工具。手工业的分工已经相当细,有制砖、缝纫、宝石匠、冶金等。国内外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巴比伦、西帕尔等城都是重要的商业中心。除了王室经济的商业代理人垄断着国内外的大宗贸易外,许多奴隶主私人经营的商业也很繁荣。

  巴比伦时期的土地使用制度允许份地买卖、抵押、转让和继承,长子的继承份额则为双份。占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须向国库缴纳实物租税。凡3年不纳租税和不服役者,丧失份地的占有权。绝户、逃亡户或3年不纳租税者的份地,都没收归公社另行分配。“纳贡人”从王室领得份地、种籽、耕畜和农具后,自行经营,每年须向王室缴纳相当的收获物。但是从王室领有的地份不得出卖或抵押,份地可以世袭占有。

  外族入侵给巴比伦国家的稳定造成很大的威胁。古巴比伦于公元前16世纪中叶被赫梯人所灭,不久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