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有哪些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0:14:26

1、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
2、设立商部,后改农工商部
3、学部
4、设立巡警部,后改民政部
5、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都被并入礼部
6、旧兵部、练兵处、太仆寺合并成为陆军部
7、海军部
8、户部和财政处被改组为度支部
9、邮传部
10、刑部改组成法部
11、吏部

清朝“六部”有哪些职能? 清代的内阁制度沿袭了明代的规制,共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六部各司其职,基本掌握了政治、经济、礼仪、司法、人事……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最高管理权,其职能如下:

吏部 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户部 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

礼部 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兵部 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驿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刑部 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工部 主管兴修水利、重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现代的水利部和建筑工程部。

各部的最高长官是“尚书”相当于现代的部长;副长官称“侍郎”,相当于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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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把总理衙门改为外交部。
总理衙门
清政府建立总理衙门1861年初,清政府适应外国侵略者的需要,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理衙门,是主管外交、通商及其它洋务事宜的中央机构,由奕欣充当办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