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知道怎么才能报考职业医师资格考试??都需要什么条件??我现在不在医院工作也能报考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52:23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信息索取号: E0482004021产生时间:2005年03月17日

代 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颁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
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程序:
1、个人报名: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个人,按执业机构地址,在辖区卫生局报名;
2、集体报名:县(市)、区卫生局、各中、省、市属医院在市卫生局办理集体报名。经市卫生局、省卫生厅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技能考试合格后发放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提交材料:
1、小二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五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办理时间: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

责任部门:医政处负责人:高玉堂联系电话:469203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