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强奸犯常被处以怎样的刑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31:39

刑法,任何国家都有,有的国家也很残酷。比如看上去最有绅士风度的英国,也曾经有很长时间把所谓的“海盗”头砍下来,挂在最热闹的泰晤士河边上展览,十分可怕。所有国家在古代的酷刑,大多是为了对各种各样的罪犯产生某一种阻吓作用,因此往往被视为合理。但是,这种割裂了人的肢体的残酷手段本身,包含着显而易见的恶,而这种恶被国家力量所张扬,反而它的作用不下于被他们砍的“海盗”,即使他们真是海盗的话。

中国古代的刑法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呢?是他专门在剥夺人格尊严上下最大的功夫。

我们先看最小的刑法,我在《流放者的土地》这篇文章中写到过,白发苍苍的饱学之士为官多年,年龄早已是祖父、曾祖父的一辈,在朝廷上一言不合就被判“四十大板”。这将会出现什么景象呢?这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当场被推倒在地上,翻过身来,扒开衣服,扒下裤子,立即用板子打将起来。皮开肉绽、鲜血淋淋、哀号声声,而周围所有的同辈和后辈的官员都清清楚楚地观看着。这哪儿是对被打者哪一句话的惩罚?主要是活生生地剥夺人之为人的尊严,剥夺给所有的官员看。让所有的官员都知道,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在任何时候遭到同样的惩罚。不管你年岁多高、学问多深,时时都有可能扒下裤子、皮开肉绽。有关尊严的任何含义,在这儿荡然无存。大家想,如果整个官场体系都不存在人格尊严,那么整个国家又会怎么样?如果几千年都不存在人格尊严,那么现在又会怎样?

因此我认为,这种惩罚,其实是对中华文化的惩罚,伤势至今未愈。

刚才是讲小刑法,我们再来看看大刑法。那是一个一想就让人毛骨悚然的领域。人对人的惩罚居然能闹出那么多骇人听闻的花样,显出那么多残忍的兽性,实在是匪夷所思。表面一看,也是为了以酷刑来阻吓罪犯,但深层意义要复杂得多。我认为,这是完全是想用酷刑来分解出人的全部生理痛苦,让人知道自己仍然活在禽兽世界,因此谁也不要来谈什么人格尊严。

阉了

流刑 或充军 刺配

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