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29:09
我们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主营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业务属于代理服务业务,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业务收入减除实际代为支付的运输标的直接费用后的余额。)
我们交营业税,一般收入都是在当月开票确认,但是付给船公司和港口的费用都是打保函,可以推迟1-2月支付,所以我们每月的收入和费用发票都是对应不上的,而且收入发票远大于费用发票.
比如当月开票10万,可能只有4万的费用(海运费\港口费等),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当月已经发生的费用发票还没有收到)?

这个月你取得对方企业开具的发票,先记入待摊费用-待抵扣成本,压着不转,这个月开多少票就交多少税。过两个月后你收入和成本就持平了,需要抵税的时候从待摊费用转入成本,以后行成良性循环就好了。其实本质没变,就是人为调整了交税周期。

成本可以先估价入账来处理. 发票来红字冲销估价,再按照发票实际成本入账.

成本也可以估价入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