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孕期歇病假的职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47:14
我是私企单位的一名职员,因为怀孕呕吐症状严重,又因在单位从事电脑工作故一直歇病假在家,因现在已经到年底,单位每年都会根据员工病假情况辞退一部分职工,但我每个月都在上交医院见歇的假条,而明年三月我就要生产,如果今年年底单位辞退了我,那我的生育险就报不了了,这无疑不给我的家庭经济带来了些许的影响,经和单位协商单位让我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分单位上班,我认为他们是存心想给我带来工作困难,故而想借此机会开掉我。(原单位开车十五分钟就到,后调的单位开车要一个小时)而且我现在已经七个月的身孕了,根本不能再开车上班,所以我只能继续歇病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有权开除掉我,从而不给我报销医保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

具体到你的情况,你已经怀孕7个月,你可以持医院证明向单位说明情况,继续请假!

单位现在是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依然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你最好去当地劳动部门,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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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违反的劳动法的规定。

楼上的真罗嗦。我告诉你吧很简单的就两句话:1、单位不能辞退你,如果辞退你可以到劳动局信访,单位会正常支付你的工资的。2、社保你可以继续享受。如果你购买了生育险,你是可以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