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意外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40:29
最近参加了一个活动,得了一个奖项,是实物不兑现金,说要交个人意外所得税,听说5000元以下不用交,是吗?如果要交,应该交多少,是先交还是收到后再交?
我知道是20%,关键是5000元以下,也要交吗?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其中每次收入额无任何费用扣除,假设兑现金额1000元,则应由活动主办方代扣代缴200元的税,你实际得到的金额为800元。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中奖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项目的征收范围,按取得的奖金(实物折价)全额征收20%,没有5000元起征点的说法。

没有意外所得,应该是偶然所得吧。以个人每次偶然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如彩票中奖等)。

无起征点,全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