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这样的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47:24
事件:甲方的车租借给租借公司A,A把车租借给乙方,乙方借给丙方,丙方造成第三人身伤害。

问 :甲方,乙方,A,有没有对第三者赔偿的责任?如果有,该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呵呵,如果丙开车细心些,就能避免这样的事故。
甲把车租借给租界公司A,A把车租给了乙。甲与A都没有责任。租借条例中,有没有允许租车人(在此指乙)借车给别人?如果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租车人把车外借,而乙外借了,则乙1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乙在借车时并不知道丙会肇事,则乙无责任。
不过责任最大的还是丙。

3楼的谁也不会知道谁会出车祸,难道这样都可逃避责任吗?/?
还说开细心就不会出车祸,那谁还能故意制造车祸不成?
谁开车不小心啊.?<乙在借车时并不知道丙会肇事,则乙无责任。>天大的笑话...........
甲乙A都得赔偿责任.这是肯定的.
都是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逃逸就得副刑事责任啦
至于各各赔多少就有法院来定夺了.原因就像4楼说的根据具体情况,合同里的内容.

根据我国有关民事侵权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里可以适用的责任原则就有不同的几种。
但是提问者给出的条件很不完整,故我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麻烦提问者补充描述一下具体情况,比如
1,A与乙之间的租借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不允许转借给第三人?
2,“丙方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何?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认定责任的?你可以自己先查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

我不是专业的,我认为乙和A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