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2:22:51
我在浙江海宁的一家员工3000人,年产值八个多亿的集团公司工作,还在试用期内,同时我通过了海宁一个事业单位的法律人员的笔试面试,即将去那里工作。而我要辞职的话,这家公司竟然不给工资,想让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是学法律的,但是,我觉得找媒体或找劳动监察部门也不一定能解决好,毕竟公司规模不小,老总人脉又很宽。注:我并不违反合同。
我想最好能说服公司的相关领导,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所以我想先请朋友们帮忙想一套说词。

你好,你是学法律的就更应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之规格:在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不需要任何理由)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对方同意,通知到达对方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就自然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以及工作的期限,支付你应得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工资的,你又不想用你说的方法,就只能是放弃自己的权利或者是向公司所在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和代价的,相信你是明白的。

1、你当然不违反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的。
2、如果协商不成。那么,首先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写一份正式的辞职书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交给公司人事部,一定要留底,要负责人在上面签字,以保存证据,证明你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3、如果不想找劳动监察部门,那你只好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这么大的公司,为这么点小事,你老总也不会去动用什么关系,以我们的经验,仲裁委和法院对劳动者也一直是挺保护的态度,这个你也不用这么担心或者怕事。自己正但得权益还是要去维护。如果工资挺多,那么你找个当地的律师为你代理吧,就没有那么麻烦了。
补充:如果实在不想这样走法律程序,你应该把你的在理跟公司主管或者你的直接上级主管说,让他明白你不是不想走法律程序,而是怕影响公司声誉,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的。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三十二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的做法是没有错的。
对于你的公司不给你工资,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注意的是必须先仲裁才能起诉,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且仲裁提起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起诉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所以你要注意时效问题。

针对你的补充问题,我觉得你可以跟你老板谈判,首先你可以把相关法条明文给他看,让他知道他的行为是违法的,再把法律责任也给他看,让他知道如果不